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王成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孔垂军、徐辉、肖继辉、刘族兵通讯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王成涛、徐浩通过通讯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会议。
4、潘波先生、吴任桓先生,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一些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1-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波,吴任桓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的律师认为,贵公司召开和召开本次会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东莞鼎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