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项目结束,其他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部分筹资项目延期补充公告及部分筹资项目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19日,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结束、其他募集投资项目和部分募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完成,节约募集资金3376.23万元(截至2024年1月12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移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准)投入“昌吉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同意将“昌吉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延长至2024年12月。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东方环宇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项目和部分募集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24-004),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伊宁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成,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截至2024年1月12日,上述募集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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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和“伊宁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截至2024年1月12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主要原因是:(1)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财务收入。同时,募集资金在储存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计530.59万元;(2)在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支付1302.74万元。由于保证金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合同履行支付义务,以自有资金支付;(3)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成本,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计划。
二、公司部分募集项目延期补充说明
由于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人员、物资、货物运输流量有限,“昌吉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部分建设进度延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吉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已达98%,部分中压管道工程第三方决算尚未完成;为了严格控制项目的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综合考虑上述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等因素,根据审慎评价和综合考虑,决定将上述项目延长至2024年12月,而不改变投资内容和实施主体。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纸和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关注公司的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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