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东龙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持续监督培训,现就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1、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实施前,发起人编制了培训材料,并要求公司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培训的相关内容。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市场违规案例讲解。
在培训过程中,公司与会者就部分问题咨询了保荐机构的讲师,保荐机构的讲师回答了问题。
三、培训结论
培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高度配合赞助机构的培训,积极沟通,确保培训的顺利发展。本次培训有助于加强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相关监管法规的理解,提高公司的标准化经营水平。
保荐人代表: 尹鹏 祁俊伟
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山东隆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监督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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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代表: 尹鹏 祁俊伟
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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