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东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及未减持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广东东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直接持有2、879、993股流通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6%;公司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李志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03、994股无限售流通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13%;公司董事兼集团副总裁谢明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40、323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8%;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谢名优先生均无一致行动人。
● 2023年8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培玉先生、李志军先生、谢名优先生的通知,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安排如下: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公司董事兼集团财务总监李志军先生、公司董事兼集团副总裁谢明优先生计划自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公告号:2023-059),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9,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75,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为了满足资产管理的需要,3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如果公司在减持计划期间发生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培玉先生、李志军先生、谢名优先生的通知。截至当日,其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59)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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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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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59)项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培玉先生、李志军先生、谢名优先生减持期满,均未减持。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减持计划没有设定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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