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朗迪集团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1%,回购进度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1、9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较上次披露增加0.64%,最低购买价格为10.34元/股,最高购买价格为11.49元/股,累计支付总额为20.460元。9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计划的基本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集中招标交易回购提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本数),不得超过4000万元,价格不得超过1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2个月。所有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朗迪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08、2024-009、2024-010、2024-011)。
二、二。公司实施回购计划的进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公布;公司应当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现公告如下:
自2024年2月22日首次实施回购以来,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1、9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较上次披露增加0.64%,最低价为10.34元/股,最高价为11.49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为20元、460元、9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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