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4-016号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前归还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4亿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同意事项,发起人对事项发表验证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的2023-053号公告。
2024年1月9日,公司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24-001号公告;2024年1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24-006号公告;2024年2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见公司2024-009号公告;2024年2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见公司2024-010号公告;2024年4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提前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人代表返还上述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已返还8000万元。剩余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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