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4
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〇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一、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14日: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号楼26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出席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9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401、929、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237%。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398、920、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503%。
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009、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8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3009和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34%。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7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009、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3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66股份的401、876、195股%;反对5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13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8.2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7846反对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866股份的401、876、195股%;反对5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13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8.2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7846反对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持有401,873,695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9.9860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股。%。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反对5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1.8677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2,952,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98.1323股份。%;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6.00 未弥补损失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0.0140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反对56,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1.8677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预计2024年新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
提案9.00 关于按股权比例授权管理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10.00 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财务管理的提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公司董事长2023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12.00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提案
总表决:
同意持有401,873,695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9.9860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1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股401、873、695股%;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1323同意2、952、901股%;1.8677反对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14.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98、929、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2535股份%;反对3.00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8700股0.2891%;反对99.7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000股和401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本议案。
与此同时,股东大会听取了《2023年独立董事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颖、邢恩田
3、结论: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3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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