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号:临2024-026
2024年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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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公司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召集和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利成先生、张世超先生以视频通讯的形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监事洪东海先生以视频通讯的形式出席了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选举和提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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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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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关于监事会选举和提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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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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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和累计投票提案,除子提案外 3.01 除候选人未当选外,其他子议案候选人均当选,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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