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2023年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
(2)股东大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董事长苏强强先生主持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舟波、任文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先生、财务总监周泽明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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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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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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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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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听取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
(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主要资格、会议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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