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部分监事任期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顺利运行,本行拟选举一名外部监事。根据《公司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行监事会将监事选举工作原则、监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监事候选人提名时间及提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监事资格和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2、完善治理原则。本次监事选举的原则是确保监事会结构稳定,保持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长期和可持续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协商沟通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坚持充分协商、有效沟通的原则。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已提名股东监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外部监事。
2、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获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情况,并负责向本行监事会提供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和其他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还应当向本行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确保当选后有效履行监事的义务。
3、原则上,外部监事候选人是由股东提名产生的。当股东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人数少于拟选人数时,监事会可以提名补充。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及提案内容
1、在提案中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列期限内申请监事候选人。
2、2024年5月24日至5月27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17日:00。
3、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C17号北京银行大厦监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6622372;传真:010-66223833。
4、提名文件仅限于个人送达或邮寄。如果采用个人送达,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17日进行:00前将提名材料原件送达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有效。如果邮寄,提名材料原件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17日:在00之前将处方邮寄给本行指定的联系人是有效的(以指定的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5、提案内容包括: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及格式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提名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提名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承诺和声明(原件和格式见附件2);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文件。
6、提名股东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一)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果是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1: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2: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的承诺和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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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的承诺和声明
本人 同意被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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