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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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部分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4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见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53)、《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70)。
(二)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3.61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21%。回购交易的最高价格为28.00元/股,最低价格为26.06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27.11元/股(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总支付资金为97.898.42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在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计划的内容。本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计划完成回购。
(4)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9月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53)。
经公司内部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回购计划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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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3年9月6日,上表回购前的股份数为数据,回购后的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6月11日的数据。
注2:2023年12月21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注销,注销股份80、220股。
注3:上表中“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化是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制股锁定期满,股份数量为1.05万股,自2024年1月31日起上市流通。详见《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号:2024-004)。
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共回购股份3、611、384股,回购股份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计划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后36个月内使用回购股份的,将注销未使用的回购股份。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股本、发行新股、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随后,公司将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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