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1 简称证券: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3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发现金红利0.256元(含税)调整为0.25633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告披露之日,由于新疆汇佳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回购599732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每股分配比例相应调整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调整前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计算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0、422、400元(含税)。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号:2024-012)。
2、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每股分配金额调整的原因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和促进公司“提高质量、提高效率、重回报”的提案》。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286、132股。以上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促进公司“质量、效率、回报”(公告号)、《新疆汇嘉时代百货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59973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在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99732股后,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为469、800、268股。
调整后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每股分配比例相应调整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发现金红利由0.256元(含税)调整为0.25633元(含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利润分配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120、422、400÷469,800,268≈0.25633元(含税,小数点后五位保留)。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25633×469,800,268=120,423,902.70元(含税,此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的差异是由于每股现金分红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造成的)。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本总额从470、400、00股减少到469、800、268股,每股发现金红利由0.256元(含税)调整为0.25633(含税),利润分配总额由120、422、400元(含税)调整为120、423、902.70元。以权益分配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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