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电缆 公告编号:2024-051
河北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18日
(2)股东大会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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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为会议主持人主持。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董事张文勇先生、独立董事毛庆传先生、郭丽丽女士、孔晓燕女士通过腾讯会议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罗效愚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项目并永久补充剩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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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下股东的表决涉及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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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经审议批准。
2、提案对股东表决不足5%的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嘉颖、刘玉敏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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