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大业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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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少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 元/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使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18)。
二、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大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21)。
(二)公司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7日 年6月5 日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号分别为:2024-037、2024-043)。
(3)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公司股份回购累计2.5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48 %,回购交易的最低价为7.52元/股,最高价为9.97元/股,资金总额为2005.7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回购股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的要求 7 公司回购计划的规定和内容。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 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为公司 不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债务履行能力和研发能力有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仍然一致 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 事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员不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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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公司共回购25111100股股份,全部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股本转换权、新股认购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出借。根据股份回购计划,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上述目的,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注销。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7号一一回购股票 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选择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大业有限公司
2023年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现公告如下: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及相关事项。
(二)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2023年,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议案等相关议案。
(3)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接受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再融资)〔2023〕39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对了公司提交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认为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依法受理和审查。
(四)2023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再融资)〔2023〕4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机构审查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申请文件,形成了审计问题。根据要求,公司会同有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并逐项解释和回复,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7月19日、8月5日、8月22日、9月14日、10月11日、2024年5月18日(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修订稿)》、《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二次修订稿)》、《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三次修订稿)》、《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四次修订稿)》
(5)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计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再融资)[2023]627号)。公司收到第二轮询价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要求逐项落实询价函中的相关问题,现公开披露相关回复,具体内容见2023年9月14日、10月11日、2024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询价函回复》《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询价函回复(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询价函回复(2023年年度数据更新版)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
(6)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的》 2023 《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处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7)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申请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考虑到当前的市场环境、业务发展和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决定在2023年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并在充分沟通和仔细分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查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划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撤回申请文件,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自身业务发展和业务发展战略需求,经过充分沟通、仔细分析,不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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