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4-056
盛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部分股份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盛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494、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1%。股份质押后,深圳盛屯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3、6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4.1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3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554、799、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股份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公司股份329.5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9.40%,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
1.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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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的股份未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
二、本次股份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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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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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表格中的总数与所列值的总和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质押股份和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未来半年到期质押股份17361万股,占其持股比例37.95%,占公司总股本5.54%,相应融资余额3071.3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含半年)质押股份29361万股,占其持股比例64.18%,占公司总股本9.38%。相应的融资余额为60万元,771.30万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在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的质押股份为3596万股,占89.22%,占公司总股本的1.15%,相应的融资余额为647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本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有清算风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处理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公司利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质押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独立性、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不影响绩效补偿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和质押风险,并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请注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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