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公司将以下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提供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提供商:
1、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501):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2、嘉实国证绿色电力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25):
方正证券有限公司
3、嘉实中证软件服务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52):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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