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35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提案。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公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4-034)。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2)举办地点:南方食品大厦五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清文先生
5、网上投票:2024年6月25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6月25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的陈昌松律师和贝蕾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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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各独立董事2023年度汇报报告详见2024年4月20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
(二)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的解释
1、股东大会将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规定进行监督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外)的投票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陈昌松律师、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贝蕾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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