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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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以不超过7.66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对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回购实施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4)及2024年2月2日公布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08)。由于公司实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回购价格上限由7.66元/股(含)调整为7.56元/股(含),详见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3月6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详见《公告》(公告号:2024-012)。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通过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1434.65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2%,最高价格为5.40元/股,最低价格为4.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9.973元。449.18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购价格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经内部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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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共回购股份1434.6524万股,将用于今后股权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全部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增加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或出借。
公司未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年内使用回购股份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注册资本将相应降低。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目的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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