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内收盘价涨幅偏差累计超过 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业绩损失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2023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5、454.62元。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49、353.28元。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业绩将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至-1.42亿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至-1.42亿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非标准审计报告及其他风险警告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形成预付款19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足够、适当的证据证明预付款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2、2023年,公司确认内蒙古钱云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将收入成本追溯到2023年。
由于大华研究所发布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第一条第(3)项规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对于公司2023年196.98万元的异常预付款,公司正在与供应商讨论,敦促交货或退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供应商3758.11万元的退款,抵消3065.42万元的应付备货款。
● 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79.83%;司法标记和冻结的控股股东总数为146、114、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湖南百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差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状况没有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到目前为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公司未发现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需要澄清或回应;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买卖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上涨偏差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二)业绩损失风险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67、368.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5、582、240.17元;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85、454.62元。扣除上市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149、353.28元。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业绩将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至-1.42亿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亿元至-1.42亿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三)与风险警示有关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和其他风险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形成预付款196.98万元。公司尚未提供足够、适当的证据证明预付款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2、2023年,公司确认内蒙古钱云高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5.420.73万元,营业成本5.047.96万元。上述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公司将收入成本追溯到2023年。
由于大华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第(3)项规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2024-026)等相关公告。
对于公司2023年196.98万元的异常预付款,公司正在与供应商讨论,敦促交货或退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供应商3758.11万元的退款,抵消3065.42万元的应付备货款。
(四)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6、1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总数为116、645、2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79.83%;司法标记和冻结的控股股东总数为146、114、35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第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应披露但未披露或与规划和意图有关,董事会未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于公司信息的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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