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料 公告号:临2024-097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关联的客户。
●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客户银行融资信用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实际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6万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的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特殊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今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42500万元(含此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股东审计净资产的33.43%,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20%。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516.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股东审计净资产的51.22%,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50%。请注意投资者的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提高公司竞争力。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分销业务合作协议》。公司为客户向浙商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融资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限额为1500万元。针对上述担保,公司要求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到目前为止,公司和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还没有在这个额度下办理具体的信贷业务。
(2)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不超过65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金额,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本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客户信用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无关联,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三、分销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核心企业):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合作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债务人(经销商):核心企业供应链下游企业由核心企业推荐,经合作银行批准,自愿开展配送业务。
4、分销融资业务:经销商向合作银行申请的分销融资业务,核心企业所有经销商的最高融资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5、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6、保证范围:核心企业在分销融资业务的最高融资额度内,为所有经销商分销融资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量处置费等。
7、保证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核心企业按照所有经销商分配的融资余额的5.00%向其保证金账户支付保证金。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形成保证金池。如果经销商贷款逾期,合作银行有权在贷款逾期5个工作日后扣除保证金,以偿还逾期贷款本息的30%。如果保证金金额不足,核心企业必须履行差额补充责任,直至偿还逾期贷款本息的30%;核心企业在补偿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直至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存量全部贷款金额的5%。
8、担保期:任何经销商的分销融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宣布提前到期),合作银行未清偿的,合作银行有权直接扣除核心企业存款,清偿全部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旨在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业务规划。这是为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审计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没有关系,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和合理的。与此同时,公司要求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信用状况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无关联的客户提供担保,促进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竞争力,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将严格控制客户的选择,严格控制信用调查等方面。同时,公司要求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5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0%。除上述客户担保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2060.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82%。
综上所述,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余额为6500元、116.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母公司股东审计净资产的51.22%,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50%。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七、当年累计对外提供担保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今年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42500万元(含此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43%,超过去年底净资产的20%。请注意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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