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42
新华网有限公司
持有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今天收到了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资控制”)的通知,该公司持有超过5%的股东。2023年,新华投资控制将调整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当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有5%以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华投资控股已于2023年8月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发行规模6.00亿元,期限为3年,发行时票面利率为0.10%,债券简称“23新华EB”.SH目标股为公司a股,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为33.29元/股,2024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7日,换股期限为。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详细信息(http://www.sse.com.cn)《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15)。
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换股价格调整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发现金红利0.211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09、515、194.96 元(含税)。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4年7月2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26日。具体内容见2024年7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4-041)披露。
根据《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新华社股票发行股利、转换股本、配股、现金股利时,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发放现金股息: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D为每股派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协议,自2024年7月26日起,“23新华EB”的换股价格从33.29元/股调整为33.08元/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持续信息
请注意投资风险,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网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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