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事宜基本概况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0月19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此次复购A股股权事宜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2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92)。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在2023年6月15日执行结束,依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30元/股(含)调整至不得超过29.94元/股(含),回购价格调节起始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权益分派股票除权日),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3)。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3年7月,企业未执行复购。截止到2023年7月月末,企业累计回购股份8,800,635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比例是0.60%,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1.65元/股、最低价位为16.29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16,998.64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公司已经开展的股份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后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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