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在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12月29日在规定新闻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企业于近期接到我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二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535号、中市协注〔2023〕SCP215号),交易商协会确定接纳企业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535号)
1.企业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总金额60亿人民币,申请注册信用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署名的时候起2年之内合理,由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会主承销。
2.企业在申请期限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纳注册认证如果需要办理备案发售,应事先先往交易商协会办理备案。发售结束后,应当通过交易商协会承认的方式公布发售结论。
二、超短期融资券单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215号)
1.企业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金额50亿人民币,申请注册信用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署名的时候起2年之内合理,由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企业在申请期限内可分期发售超短期融资券,发售结束后,应当通过交易商协会承认的方式公布发售结论。
企业将依照《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依据融资需求和市场状况适时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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