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23-049
唐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
(2)股东大会地点:唐山港大厦、河北省唐山港经济开发区畅馆。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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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喜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共有13名董事和3名参与者。吴会江先生、常玲女士、王建国先生、刘洪先生、王育蕃女士、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杨志明先生、张子学先生、肖翔女士、徐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郑国强先生、肖湘女士、曾坤先生、季新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副总经理、秘书高磊先生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3年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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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部分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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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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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审议通过,其中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成立,陈魏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唐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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