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远飞
监管部门迅速出售了西部测试中三名股东的非法减持行为。9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一封关注信,称相关行为“不良市场影响”,并将在6个月内限制相关证券账户的销售。同时,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也迅速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责令有关方采取监管措施进行纠正。
交易所、证监局共同下发“罚单”
西测9月19日中午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陕西省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指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测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91.5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8%。
陕西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证监会根据《减持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提醒这些股东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研究,严格规范交易行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也很快到来。关注函指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市场影响不良,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6个月内限制非法证券账户销售西部测试股票,并启动违法当事人的纪律处罚程序。
三名股东也再次回应,表示深刻认识到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对操作错误导致超额减持表示真诚道歉,并做出两项承诺:一是回购上述超额减持股份,二是提前终止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相关减持,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总持股比例为12.12%
9月18日晚,西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并道歉的通知书》。
通知显示,其相关减持违反了早期承诺。根据7月31日西测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公司股份减少不超过5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当时公告显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于“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超过36个月但不足48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与系统一致行动人员,其减持比例合并计算。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与部门一致行动人员的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因此,三名股东违反了上述承诺。
减持后,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28.65万股、346.14万股、24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4.11%、2.93%,总持股比例为12.12%。
根据公告,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为一致行动人,其执行合伙人均为丰年通达。股权渗透后,三者的实际控制人是赵峰,但公共渠道未能查询赵峰的详细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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