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可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可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
(2)股东大会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西路1号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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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副董事长楼国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合法有效地召开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楼城先生、郑敦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星驰先生出席了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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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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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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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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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已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新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复兴律师,谢亨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北京鑫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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