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号:2024-01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合成)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南)
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进出口”)
合肥星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宇)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安)
甘肃西部新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新宇”)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硅材料)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杭新业)
●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019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宇的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杭新业的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提供相同比例的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内实际发生了以下担保,并签订了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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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福建新安、开化合成、新安硅材料、福杭新业贷款增加导致实际担保金额发生变化外,本月其他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发生变化。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担保的预期使用
截至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预期担保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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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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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6月30日,福建新安、西部新宇、福杭新业仍处于建设期。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摘自各子公司财务报表。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仔细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已向控股子公司提供17.0195亿元的担保,占2022年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4%。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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