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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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民生加银恒祥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收入,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个月的,不得分配收入;
2、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股分红0.08元。
2 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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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核。
2、本次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股权登记日后(含股权登记日)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3.2基金净值因分红而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收益。
3.3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不含股权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成功股息方式为准。如果您想修改股息方式,请务必在股权登记日(不包括股权登记日)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4如果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基金,其在任何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的股息方式只适用于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基金收入分配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以自动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股息再投资的计算方法按照《民生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想了解股息的细节,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
3.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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