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8号),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1,007,01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7,889,324.8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750,948.91元,其中计入股本91,007,017.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10,743,931.91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2月7日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007,017股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 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丁方")2. 主要条款:
1. 各方同意,公司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应共同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乙方按月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 公司从专户一次性支取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净额20%的,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乙方应予以配合。 6. 若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对账或拒绝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协议各方发现任何违反协议的情形,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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