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熙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程琦:
由于上海西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齐资产)涉嫌违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本局决定责令改正西齐资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警告王成齐,罚款3万元。
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法向您公布《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局处罚字)〔2023〕21号)。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联系电话021-50121078、传真021-50121039),逾期视为送达。
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